關于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
與治理恢復方案審查有關事項的公告
按照國務院行政審批改革有關精神,為進一步做好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審查等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方案”報送審查時只需提交以下材料:“方案”審查申請登記表、“方案”報告書(或表)及附圖、編制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與治理恢復保證金繳存證明。
我部不再組織或委托開展“方案”編制業(yè)務培訓,審查時對編制人員培訓情況不再作要求?!胺桨浮睂彶椴皇杖∪魏钨M用,審查結果將以公告形式定期公開。
聯系單位及電話:
地質環(huán)境司 010-66558317 66558316(傳真)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