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fā)《關于加強新時代注冊會計師行業(yè)
人才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發(fā)布日期:2022年07月11日
財會〔2022〕21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北京國家會計學院、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廈門國家會計學院,有關單位:
為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做好新時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新時代注冊會計師行業(yè)人才工作,我部制定了《關于加強新時代注冊會計師行業(yè)人才工作的指導意見》?,F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關于加強新時代注冊會計師行業(yè)人才工作的指導意見
財政部
2022年6月22日